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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绿色建筑完成率为118.8%

  • 更新时间:2015-02-19 浏览量:203次
  •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当前共识。


    绿色建筑成为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突破口。国务院要求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广东省分配给清远市的绿色建筑建设任务为80万平方米。


    在推行绿色建筑过程中,清远市住建局多措并举,通过出台相关办法、宣传发动、培训、创新机制、源头管理等方式,确保绿色建筑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有力落实。


    目前,清远累计完成绿色建筑设计23宗,建筑面积267.18万平方米。其中,7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建筑面积共计95.07万平方米,分别是:华南装饰城A2#区;清远金海湾住宅小区南区1#-3#;清远美林湖水镇G区;清远时代倾城18#-21#、24#-27#楼;敏捷东城水岸9、10、13、14、17-20#楼及地下室;翡翠绿洲2#-7#楼;万科清远华府B1-B7栋。


    截至2014年底,清远绿色建筑完成率为118.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绿色建筑建设任务,在全省绿色建筑推广工作进展中排名第四。在推广实践中,市住建局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清远特色的绿色建筑发展新路径。


    ●南方日报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陈泳


    建章立制,健全机构打牢绿色建筑基础


    事实上,清远人对于“绿色低碳”一词渴望已久。最早追溯到2005年,原清远市建设局发文《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2007年8月,原清远市建设局还成立了“清远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了各环节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有利局面;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


    2007年9月,原清远市建设局发出《关于清远市民用建筑项目实施节能备案的通知》,建立了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节能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通过加强监管,清远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断提高,到2010年,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达到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到了2013年,十八大提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省给予清远的任务是到“十二五”期末,累计建成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建设1个以上的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也成了清远市住建局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加快绿色建筑建设,清远市住建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清远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3年11月26日经市府办印发实施。


    《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配建绿色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民用建筑项目均应按绿色建筑进行设计,对燕湖新城、江北新区、省职教基地、银盏新市镇等城市发展新区及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要求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对达到二星A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各级政府予以奖励等。此后,清远绿色建筑建设进入了快车道。


    大力宣传,加强监督全力推进绿色建筑


    为推广绿色建筑,确保绿色建筑建设落实到位,清远市住建局加强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多次组织绿色建筑技术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就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申报流程、相关技术以及案例等进行讲解;多次带领绿色建筑专家到项目现场指导,使建设各方对绿色建筑建设从不了解到主动配合。


    过去两年类似的宣讲活动密集上演,如2013年,清远市住建局召开“推进绿色建筑活动与建筑节能新标准宣贯会”,会议特别邀请我国著名建筑节能专家杨仕超讲授绿色节能相关知识和技术。2014年3月,市住建局邀请省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节能所所长吴培浩召开了“清远市绿色建筑申报专题讲座”。2014年12月,邀请长期从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设计咨询与研究的华南理工大学胡文斌博士、左政博士,举办绿色建筑设计与实操技术交流会。清远市近400名专业人员参加了培训与交流,普遍提高了绿色建筑意识,对今后的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设计与推广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思路。


    清远市住建局对建设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把关。2014年,市区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已达到100%,已提前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


    清远市住建局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登记、施工图审查机构月报表、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程序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2014年,该局共办理节能设计审查备案60宗,面积410.15万平方米;办理节能设计变更23宗,面积133.36万平方米。


    创新模式,成效显著完成率为118.8% 提前一年超额完成


    清远市住建局积极探索业主、企业、政府“三赢”的节能改造模式,有效推进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市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宗,建筑面积27.14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完成2宗,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新增在建项目2宗,建筑面积0.61万平方。此外,市住建局于2014年4月组织开展市39个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予以公布。




    此外,市住建局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强化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和监督,通过节能验收备案,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2014年,办理建筑节能竣工备案93项,建筑面积326.29万平方米,均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自《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按《办法》实施绿色建筑,清远绿色建筑规模发展迅速,2014年完成绿色建筑设计14宗,建筑面积179.77万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92.36万平方米,增加率105%。全市累计完成绿色建筑设计23宗,建筑面积267.18万平方米。


    ■已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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